富邦投信獲准發行「富邦全球不動產平衡基金」
2005/03/24 08:58:00


精實新聞 2005-03-24 08:54:55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證期局23日核准富邦投信申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之開放式「富邦全球不動產平衡基金」,總面額100億元,保管機構為台新銀行。證期局表示,該基金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20億元。

「富邦全球不動產平衡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上市及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投資於美洲、歐洲、亞洲、大洋洲等主要經濟體之有價證券(含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主要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歐元經濟體、日本、香港、新加坡、紐澳等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美國店頭市場或經金管會核准之上述各國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投資單位或存託憑證,或符合一定信用評等規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於上述國家交易之債券。

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外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普通股、不動產投資信託特別股之總額,每年平均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且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之總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其中投資於日本不動產投資信託普通股、不動產投資信託特別股及台灣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經金管會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

該基金投資於美洲地區之上限,最高不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80%,投資於歐洲、亞洲及大洋洲地區之上限,最高分別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


•相關基金:富邦全球不動產基金(台幣)
•相關投信:富邦投信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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